在相當時期內,人們把擁有物質財富等同于幸福。但富起來以后,反而比以前不容易幸福了,煩惱多,壓力大。說明物質財富和幸福有一定關系,但不是絕對因素。有多少錢才能過得幸福,沒有一定標準。
法師進而說到,人是由物質和精神兩部分組成,物質包括物質財富和身體健康,是幸福的輔助條件,而精神才是人生幸福的根本因素。因為幸福就是一種滿足感,欲望少,要求不高,就容易產(chǎn)生幸福感。而在攀比和競爭下,人們的欲望越來越多,使生存和幸福成本不斷提高,活得很累。其次,心態(tài)也是決定幸福的重要因素。我們對世界的認識決定了世界對我們的影響,所以樂觀者容易幸福,悲觀者不容易幸福。學習佛法智慧,能正向積極地看問題。有了良好心態(tài),隨時隨地都容易開心。所以說,財富只是人生幸福的輔助因素,心態(tài)才是根本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