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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誠:招待客戶的十個注意事項
2016-01-20 35604

 1.不可在未考慮客戶的立場之下隨意表示邀請。特別是在自已的上司面前提出招待的話會讓事情因此破壞。

  2.正確掌握對方有哪些人員要一起參加。若客戶方面有上級者要一起參加,應(yīng)重新考慮相稱的招待場所與形式。

  3.不能只以特定的客戶為對象,要以對目標(biāo)有影響力的客戶為主要對象。如果只與自已個性投不投合為招待的標(biāo)準(zhǔn),那么只會平白浪費經(jīng)費。

  4.未事先決定場所,屆時才看著辦的方式會讓客戶覺得你沒有辦事能力。特別是如果去的地方客滿,聲音嘈雜而無法交談,則這只能進行一場純吃喝的晏會,則達不到業(yè)務(wù)目的。

  5.預(yù)算要足夠。

  6.酒喝過量會主客顛倒。有時喝酒甚至?xí)Z無倫次,這都是不妥的。

  7.不可有使對方產(chǎn)生不悅的舉動。注意禮節(jié)可留給對方好印象。

  8.餐后的再聚會(喝咖啡等)場所宜先擇靠近客戶住家附近。不能為自已回家方便挑選自已住家附近。

  9.不要根據(jù)自已的好惡挑選餐后的聚會地點。帶不喜歡卡拉OK的客人唱卡拉OK會使前后的正式聚會前功盡棄。

  10.此后的洽談中不能再提及上次招待對方之事。洽商時提及上次的招待事情會造成客戶精神上的負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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