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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趙曉: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選擇
2016-01-20 741
城市化滯后于工業(yè)化、人的城市化滯后于土地的城市化,這是中國目前城市化的現狀。所以,提高城市化率并加速“人的城鎮(zhèn)化”就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的核心。據媒體報道,在2014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國家統(tǒng)計局已經組織力量著手新型城鎮(zhèn)化調研,為中央落實“人的城鎮(zhèn)化”提供決策參考。 “人的城鎮(zhèn)化”問題之所以受到如此關注,一方面是由于民眾對打破中國城鄉(xiāng)二元體制、加速城鄉(xiāng)一體化建設寄予厚望;另一方面是由于基于新型城鎮(zhèn)化基礎上的內需釋放被認為是中國未來20年經濟持續(xù)增長的最大引擎。對中國而言,農民工市民化是既定大方向,但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即如何把農民轉化為市民,以及具體的轉化步驟、轉化規(guī)模卻一直存有爭議,這也正是此次國家統(tǒng)計局調研的目的所在。 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有兩條:一是改革戶籍制度,放寬農民工城市落戶條件,把大量進城農民工的戶籍由農村遷往城市;二是取消與戶籍相關的社會福利配套,還戶籍的人口登記功能,在保留耕地的情況下,使戶籍仍在農村的農民工在城市穩(wěn)定就業(yè),并與城市居民享受一樣的城市福利。二者的根本區(qū)別就在于是否要改變戶籍,第一種情況是把戶籍遷到城里,而第二種情況是戶籍還可以留在農村。中國應該選擇哪條道路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有必要先弄清楚農民工市民化的直接目的。從純經濟的角度看(不考慮政治和社會影響),直接目的大致有三個:一是人口向城市聚集有利于發(fā)展服務業(yè),提高人均收入;二是有利于增加消費、拉動內需,促進經濟轉型;三是部分農民進城減少真正種地農民的數量,擴大農戶的耕地規(guī)模,提高農戶的種地收益,縮小城鄉(xiāng)差距。 只要農民進了城,不管采用哪條路徑,不管戶籍在哪里,第一個和第二個目的都可以達到,關鍵是第三個目的。如果不遷戶口,市民化后的農民仍可以保留農村的耕地、宅基地和林地,仍可以參與村集體的收益分紅,則要提高真正種地農民的收益恐怕會很難。為更好地理解這一點,還是先說說筆者過年期間在老家農村的見聞吧。 筆者老家位于贛南的小村子現在有70多戶,300多口人,人均耕地不到1.5畝。相比10年前,人口增加了80多人,人均耕地減少了0.5畝。10年過去了,中國的城鎮(zhèn)化率上升了13個百分點,近1.7億人進了城,可為什么我們小村子里的農民反而增加了,人均耕地面積反而減少了呢? 據村主任介紹,300多人只是戶籍人口數量,真正的農民并沒有那么多。村子里的人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真正的農民(簡稱為真農民),常年住在村子里,以種地為主,收入來源于種地收入和打零工收入;第二類是常年在外打工的農民(簡稱為半農民),主要是一些年輕人,基本上沒有種過地,今后估計也不會再種地,收入來源于外地打工收入,有些人在村子里蓋有房子但只在春節(jié)回家住幾天;第三類是戶籍在農村但家早已安在城里的人(簡稱為假農民),包括一些常年在外務工人員、一些讀過大學在城里工作的人和一些在城里經商做生意的人。 全村300多號人,真農民大約占40%,半農民大約占40%,還有大約20%為假農民。雖然三者所從事的工作、居住地和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別,但他們都是農村戶籍,都享受農村的集體福利。比如,都能按人口數量分得耕地、宅基地和集體山林收益。半農民和假農民并不種地,他們會把自己分得的耕地轉包給真農民種,自己坐享國家種糧補貼和土地轉包費,年底也同樣參與集體收益分紅。由于現在農村戶籍的“含金量”增加,結果導致近些年大家都不愿意把戶口遷出村子,早些年轉成“商品糧戶口”的一些居住在城里的村民還想方設法把戶口遷回了村子,與真農民一起爭奪國家給予農民和集體的福利。于是,經過10年的發(fā)展,村子里真正種地的人口少了,但總的戶籍人口卻多了。 之所以出現這種結果,原因就在于這些年來中國的農民工市民化政策傾向于走第二條道路,即淡化城市戶籍的作用。也就是說,農民進城后不管是否在當地落戶,都跟當地居民一樣享受醫(yī)療、教育、住房等各方面的公共服務。這樣一來,農民為什么還要把戶口遷到城里來呢?農民也是理性經濟人,把戶口放在農村,享受城市福利的同時,額外獲取一份農村福利不是更好嗎? 但是,這種政策導致假農民也拼命去搶奪國家給予真農民的福利?,F在種地大部分采用機械化作業(yè),勞動力投入并不需要太多,一對夫妻種50畝地應該不是問題,但由于“人多地少”,真農民想要種更多的地只能從半農民和假農民的手里轉租,不但拿不到種糧補貼,租金還一年比一年水漲船高。國家種糧補貼本來是對種地農民的一項轉移支付,是一種農產品補貼,現在卻演化成了大家爭奪的一項人頭津貼,只要戶籍在農村,不管你種不種地,人人有份。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的國家種糧補貼就超過了1000億,這其中真農民又能得到多少呢?這顯然與國家的政策初衷有很大出入。 大家通常的認識是,以居住證制度代替戶籍制度既是國外已有的成功經驗,也符合人類遷徙自由的現代文明方向。但有一點要注意,國外農村的土地是私有的,是可以自由買賣的,而中國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不能帶走也不能轉讓,只能以戶籍按人頭來分。如果只取消附著于城市戶籍上的公共福利,卻不斷提高附著于農村戶籍上的待遇,那么,在農村福利政策的誘惑下,是不是假農民會越來越多呢?是不是中國的“削減”農民之路會變得越來越難呢?這到底是鼓勵城市化,還是鼓勵逆城市化?真正農民的利益又由誰來保障?如此看來,我們真的需要反思中國現有的農民工市民化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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