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為保守公司合同的秘密,維護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公司所有人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3條 密級確定
公司合同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屬于公司秘密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應當在文件的右上角標明密級。
1.“絕密”合同是指此類合同文件資料的泄密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總經理與有關人員商議的戰(zhàn)略、經營、人事等重要的合同文檔信息,此項密級由總經理確定。
2.“機密”合同是指此類合同文件資料的泄密會使公司受到嚴重的損害,主要是指公司在履行規(guī)劃、投資論證報告、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審計報告、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時簽訂合同的相關文件資料。
3.“秘密”合同是指此類合同文件資料的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主要指公司正式文件、文書檔案、經濟往來文書、人事檔案、合同協(xié)議、協(xié)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4條 各類密級合同保存期限
1.保密等級的劃分由擬定文件或報告的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確定,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
2.對公司所產生的合同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3.“絕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為永久,“機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為10年,“秘密”級文件的保密期限為3年。
第5條 各類密級合同的保密措施
1.“絕密”合同相關文件資料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應由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
2.“機密”合同相關文件資料,未經過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或摘抄;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機密”相關文件資料應由指定人員擔任,并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秘密”合同相關文件資料,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時,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4.“秘密”合同相關文件資料,應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場所,根據(jù)需要,限定參加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的人員予以指定,并確定其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6條 解除和降低密級
1.解密和降低密級由合同文檔管理人員提供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2.解密和降低密級操作應由總經理委托專人監(jiān)管,合同文檔管理人員具體實施。
3.合同文檔解密后一律當場銷毀。
4.銷毀程序為:總經理委托專人按清單一一核對正確無誤后,用碎紙機或燃燒的方式進行銷毀。
第7條 責任與獎懲
1.給予當事人辭退并追究其法律責任或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1)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保密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2.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處分
(1)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補救措施的。
(2)違反保密措施中規(guī)定的內容,泄露公司秘密,尚未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3.其他情況的處理
(1)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尚未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及以上處罰。
(2)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或泄露公司“機密”級別以上信息資料,即使未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給予降職降薪及以上處罰。
(3)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的,或泄露公司“絕密”級別以上信息資料,即使未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應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及以上處罰。
(4)出賣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為已謀利的,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8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改。
第9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生效。
第10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摘自實戰(zhàn)紅色管理創(chuàng)始人孫軍正老師培訓課堂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