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破案與銷售指標
程曉華
2013-7-5
盡管不知道最近爆出的很多“被糾正”的冤假錯案是否與公安部門當年的“限期破案”到底有沒有關系,但毋庸置疑的是,限期破案在客觀上很容易導致冤假錯案,現(xiàn)實中無數(shù)的案例已經(jīng)證明這個問題。
限期破案是違背客觀規(guī)律的,因為不是到了你規(guī)定的時間,那些證據(jù)就會自動地跑出來找你報道了。
從供應鏈管理的角度,“銷售指標”跟“限期破案”沒有什么兩樣 ,因為你有銷售指標,客戶到了點兒,就會主動地給你下單?
從S & OP(銷售與運作計劃)角度,銷售指標不應該是預測的一部分,因為銷售預測是“無約束的”,只有到了MPS(主生產(chǎn)計劃)這一步才是個有約束的東西。
所謂銷售指標是怎么來的?
拍腦袋拍出來的嘛!
或者說銷售指標是“領導意志”,如此而已。
而真正的預測是怎么來的呢?
有人可能也會說,預測永遠是不準的,大概也是拍腦袋拍出來的吧?
也對,也不對。
說它對的地方是,很多公司的銷售指標就是銷售預測,況且預測本身就有“定性預測”這一說兒;
說它不對的地方是,即使是定性預測,它也是來源于市場、銷售、研發(fā)、產(chǎn)品等領域的專家們的主觀判斷,但因為他們長期接觸客戶,熟悉產(chǎn)品,即使是“拍腦袋”,那也靠譜?。〉绻I導們(包括企業(yè)家們)一參與,那其實就不叫預測了,那叫“指示”,那是“命令”,就類似那個“限期破案”了。
當然預測更重要的還有定量分析,這是預測的基礎,定量與定性的結(jié)合才是真正的預測。
把銷售指標做為預測,對供應鏈危害無窮,如同限期破案一樣,容易造成冤假錯案,用供應鏈管理的語言來講就是“牛鞭效應”,也就是庫存的放大效應,盡管這個問題永遠存在,但程度不同。
如做汽車的,4S店為了拿到銷售返利,不得不完成銷售指標,然后轉(zhuǎn)手打折,以求釋放庫存,從而擾亂汽車市場,客觀上破壞了整個汽車供應鏈;
服裝電商為了實現(xiàn)3年生意額翻番的目的,要求加盟渠道商年度訂貨金額要達到同比不低于25%的增長率,結(jié)果把自己搞的庫存一大堆,然后老板還罵手下人是“三蛋一不”(混蛋、扯淡、王八蛋、不做為);
賣樓的小姐為了完成售樓指標,只好跟客戶上床……
等等等等,各行各業(yè)看來都存在這個問題。
但如果沒有指標呢?警察是不是就不破案了?銷售人員是不是就不賣東西了?
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 – 激勵的手段有很多種,至少不僅僅是指標一個。
作者程曉華先生,《制造業(yè)庫存控制技巧》(第一、二、三版)、《CMO-首席物料官》著作者;《制造業(yè)庫存控制技術與策略》課程創(chuàng)始人、首席講師 ,“TIM-全面庫存管理”首席咨詢師;中物聯(lián)專家委員;混跡制造業(yè)15年,咨詢業(yè)5年,個人網(wǎng)址 www.chengit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