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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禮:中華國學金論102第五章
2016-01-20 12067
對象
國學愛好者、知識分子、中高級管理人員
目的
提升全社會國學管理理念,育才能力,做人動力
內(nèi)容
馮友蘭在論儒墨的根本分歧時存在的問題 馮友蘭在一書中對儒墨的根本分歧作了分析:孟子以“距楊墨”為己任,他說:“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切罢f誣民,充塞仁義也?!?《墨子·膝文公下》)很明顯,楊朱的學說是反對仁義的,因為仁義的本質(zhì)是利他,而楊朱的原則是利己。但是墨子的兼愛,目的也是利他,在利他這方面他甚至比儒家的調(diào)子更高。那么,孟子在他的批判中,為什么把墨子和楊朱混在一起呢?對于這個問題,傳統(tǒng)的回答是,由于墨家主張愛無差等,而儒家主張愛有差等。換句話說,在愛人的問題上,墨家強調(diào)同等,儒家強調(diào)差等。《墨子》里有段話說明了這個分歧,有個巫馬子對墨子說:“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于越人,愛魯人于鄒人,愛我鄉(xiāng)人于魯人,愛我家人于鄉(xiāng)人,愛我親于我家人,愛我身于吾親?!?《墨子·耕柱》) 巫馬子是儒家的人,竟然說“愛我身于吾親”,很可能是墨家文獻的夸大其詞。這顯然與儒家強調(diào)的孝道不合。除了這一句以外,巫馬子的說法總的看來符合儒家精神。因為照儒家看來,應(yīng)當愛有差等。 談到這些差等,孟子說:“君子之于物也,愛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孟子同墨者夷之辯論時,問他“信以為人之親其兄之子,為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孟子·媵文公上》)對于兄之子的愛,自然會厚于對鄰人之子的愛。在孟子看來,這是完全正常的;人應(yīng)當做的就是推廣這種愛使之及于更遠的社會成員?!袄衔崂?,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這就是孟子所說的“善推其所為”(同上)。這種推廣是在愛有差等的原則基礎(chǔ)上進行的。愛家人,推而至于也愛家人以外的人,這也就是行“忠恕之道”,回過來說也就是行“仁”,這都是孔子倡導的。 這其間并無任何強迫,因為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側(cè)隱之心,不忍看得別人受苦。這是“仁之端也”,發(fā)展這一端就使人自然地愛人。但是同樣自然的是,愛父母總要勝過愛其他一般的人,愛是有差等的。 從如上敘述可見,儒家是在仔細分析愛的情況,而墨子是在認真實踐愛的行為。 馮友蘭注意到了儒墨的區(qū)別但他說認為墨家的兼愛與儒家的孝道不合,認為二者是對立的則不夠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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