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是指在某一特定環(huán)境下,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內,某種損失發(fā)生的可能性。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風險損失等要素組成。換句話說,是在某一個特定時間段里,人們所期望達到的目標與實際出現的結果之間產生的距離稱之為風險。
風險有兩種定義:
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
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
若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說明風險產生的結果可能帶來損失、獲利或是無損失也無獲利,屬于廣義風險,金融風險屬于此類。而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只能表現出損失,沒有從風險中獲利的可能性,屬于狹義風險。
風險的基本屬性
人們重視風險與風險管理,起因于風險的屬性。風險的基本屬性包括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和經濟屬性。
(一)自然屬性
風險是由客觀存在的自然現象所引起的,大自然是人類生存、繁衍生息的基礎。自然界通過地震、洪水、雷電、暴風雨、滑坡、泥石流、海嘯等運動形式給人類的生命安全和經濟生活造成損失,對人類構成風險。自然界的運動是有其規(guī)律的,人們可以發(fā)現、認識和利用這些規(guī)律,降低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概率,減少損失的程度。
(二)社會屬性
不同的社會環(huán)境下,風險的內容不同。風險是在一定社會環(huán)境下產生的,這是風險的社會屬性。風險事故的發(fā)生與一定的社會制度、技術條件、經濟條件和生產力等都有一定的關系。例如戰(zhàn)爭、沖突、瘟疫、經濟危機、恐怖襲擊、車禍等是受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影響和支配的。
(三)經濟屬性
風險的經濟屬性強調風險發(fā)生后所產生的經濟后果,即風險與經濟的相關聯(lián)性。只有當災害事故對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造成損失時,才體現出風險的經濟屬性。也才因此稱為風險。否則,不定義為風險。例如股市風險、信用風險、企業(yè)的生產經營風險等,都可能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
風險的特征
風險具有以下7個主要特征。
(一)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風險的客觀性是保險產生和發(fā)展的自然基礎。人們只能在一定的范圍內改變風險形成和發(fā)展的條件,降低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概率,減少損失程度,而不能徹底消除風險。
(二)風險的損失性
風險發(fā)生后必然會給人們造成某種損失,然而對于損失的發(fā)生人們卻無法預料和確定。人們只能在認識和了解風險的基礎上嚴防風險的發(fā)生和減少風險所造成的損失,損失是風險的必然結果。
(三)風險損失發(fā)生的不確定性
風險是客觀的、普遍的,但就某一具體風險損失而言其發(fā)生是不確定的,是一種隨機現象。例如,火災的發(fā)生是客觀存在的風險事故,但是就某一次具體火災的發(fā)生而言是不確定的,也是不可預知的,需要人們加強防范和提高防火意識。
(四)風險存在的普遍性
風險在人們生產生活中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并威脅著人類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如地震災害、洪水、火災、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等。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前進和發(fā)展,人類將面臨更多新的風險,風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也可能越來越大。
(五)風險的社會性
沒有人和人類社會,就談不上風險。風險與人類社會的利益密切相關,時刻關系著人類的生存與發(fā)展,具有社會性。隨著風險的發(fā)生,人們在日常經濟和生活中將遭受經濟上的損失或身體上的傷害,企業(yè)將面臨生產經營和財務上的損失。
(六)風險發(fā)生的可測性
單一風險的發(fā)生雖然具有不確定性,但對總體風險而言,風險事故的發(fā)生是可測的,即運用概率論和大數法則對總體風險事故的發(fā)生是可以進行統(tǒng)計分析的,以研究風險的規(guī)律性。風險事故的可測性為保險費率的厘定提供了科學依據。
(七)風險的可變性
世間萬物都處于運動、變化之中,風險也是如此。風險的變化,有量的增減,有質的改變,還有舊風險的消失和新風險的產生。風險因素的變化主要是由科技進步、經濟體制與結構的轉變、政治與社會結構的改變等方面的變化引起的。
風險的由來
“風險”一詞的由來,最為普遍的一種說法是,在遠古時期,以打魚捕撈為生的漁民們,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禱,祈求神靈保佑自己能夠平安歸來,其中主要的祈禱內容就是讓神靈保佑自己在出海時能夠風平浪靜、滿載而歸;他們在長期的捕撈實踐中,深深的體會到“風”給他們帶來的無法預測無法確定的危險,他們認識到,在出海捕撈打魚的生活中,“風”即意味著“險”,因此有了“風險”一詞的由來。
而另一種據說經過多位學者論證的“風險”一詞的“源出說”稱,風險(RISK)一詞是舶來品,有人認為來自阿拉伯語、有人認為來源于西班牙語或拉丁語,但比較權威的說法是來源于意大利語的“RISQUE”一詞。在早期的運用中,也是被理解為客觀的危險,體現為自然現象或者航海遇到礁石、風暴等事件。大約到了19世紀,在英文的使用中,風險一詞常常用法文拼寫,主要是用于與保險有關的事情上。
現代意義上的風險一詞,已經大大超越了“遇到危險”的狹義含義,而是“遇到破壞或損失的機會或危險”,可以說,經過兩百多年的演義,風險一詞越來越被概念化,并隨著人類活動的復雜性和深刻性而逐步深化,并被賦予了從哲學、經濟學、社會學、統(tǒng)計學甚至文化藝術領域的更廣泛更深層次的含義,且與人類的決策和行為后果聯(lián)系越來越緊密,風險一詞也成為人們生活中出現頻率很高的詞匯。
無論如何定義風險一詞的由來,但其基本的核心含義是“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或損失”,也有人進一步定義為“個人和群體在未來遇到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對這種可能性的判斷與認知”。如果采取適當的措施使破壞或損失的概率不會出現,或者說智慧的認知,理性的判斷,繼而采取及時而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風險可能帶來機會,由此進一步延伸的意義,不僅僅是規(guī)避了風險,可能還會帶來比例不等的收益,有時風險越大,回報越高、機會越大。
因此,如何判斷風險、選擇風險、規(guī)避風險繼而運用風險,在風險中尋求機會創(chuàng)造收益,意義更加深遠而重大。
風險的解釋
風險的性質
風險具有普遍性、客觀性、損失性、不確定性和社會性。
風險頻率與風險程度
風險頻率:又稱損失頻率,是指一定數量的標的,在確定的時間內發(fā)生事故的次數。
風險程度:又稱損失程度,是指每發(fā)生一次事故導致標的的毀損狀況,即毀損價值占被毀損標的全部價值的百分比。
現實生活中二者的關系是:一般是反比
風險頻率很高,但風險程度不大;
風險頻率不高,但風險程度很大。
風險成本
由于風險的存在和風險事故發(fā)生后人們所必須支出費用的增加和預期經濟利益的減少,又稱風險的代價。
包括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和預防和控制風險損失的成本。
風險與危險
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說法:“投資股票的風險很大,但是高風險產生高回報”,“戰(zhàn)爭爆發(fā)的危險依然存在”等說法。風險與危險兩者的相同點都是可能對行為主體發(fā)生損害,不同點在于,風險是抽象的概念,由多個因素構成,其結果導致?lián)p害,也可能導致獲利;但是危險通常指一種具體的概念,其結果導致?lián)p害。保險公司經營的是風險,而不是危險。
風險與冒險
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冒險是人的主觀選擇和決定。
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風險的一種,歸類于社會危險中,指人們故意行為或者不作為導致的風險。在保險業(yè)界最常見。例如為了獲取全額的保險金補償,被保險人在火災發(fā)生時故意不施救;為獲取巨額的保險金,故意使被保險的兒童處在危險狀態(tài)等。道德風險又分為事前和事后。前者如自行車已向保險公司投保,因車主就不上鎖而導致被盜;后者如汽車司機在汽車行駛中碰傷行人,由于保險公司往往設置免賠額,但司機為了獲得保險公司賠償而故意將被撞傷的行人增加原本已可避免的更大創(chuàng)傷。
可保風險
可保風險是保險人愿意承保并能夠承保的風險。判定可保風險有如下條件:
風險確實存在,并且有發(fā)生重大損失的可能
風險不存在則不需要保險,風險發(fā)生導致的損失小,則當事人自己就可承擔,沒有必要獲得保險保障。
風險必須是意外的。
針對某個單獨保險標的而言,風險的發(fā)生是偶然的,并且不是故意行為導致的。
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損失的可能,但是大量標的沒有同時損失的可能。
只有有大量可能遭受同樣風險,保險人才能估算損失;大量標的有同時損失的可能(此為巨災損失),保險人的生存就成了問題,如果承保無疑于賭博。
風險必須是非投機性的。
如果保險人承保投機風險,則被保險人可因風險發(fā)生獲得利益,也可因風險發(fā)生導致?lián)p失時獲得保險賠款,則被保險人確定獲利。從而鼓勵投機,導致保險人損失變大。
風險具有現實可測性。
有可測性,保險人才可能通過測度厘定費率。
保險成本需具經濟性
如果為了避免此項危險,其所需之保險費過高,則會造成企業(yè)之沉重負擔,而這并非保險之本意。保險在于提供保障,而非牽制生產。
需合法
保險所承保之目標,需為合法,否則均不可保。如此承保將造成社會動亂。
風險的構成要素
?。ㄒ唬╋L險因素
風險因素是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潛在原因,是造成損失的內在或間接原因。
根據性質不同,風險因素可分為實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三種類型:
1、物質風險因素。
2、道德風險因素。(故意)
3、心理風險因素。(過失、疏忽 無意 )
(二)風險事故
風險事故是是造成損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損失的媒介物,即風險只有通過風險事故的發(fā)生才能導致?lián)p失。
就某一事件來說,如果它是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那么它就是風險事故;而在其他條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損失的間接原因,它便成為風險因素。
舉例:1、下冰雹路滑發(fā)生車禍,造成人員傷亡 2、冰雹直接擊傷行人
(三)損失
在風險管理中,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預期的、非計劃的經濟價值的減少。
通常我們將損失分為兩種形態(tài),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風險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
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者構成的統(tǒng)一體,三者的關系為:
風險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機會或擴大損失幅度的條件,是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潛在原因;
風險事故是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偶發(fā)事件,是造成損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損失的媒介;
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預期的和非計劃的經濟價值的減少。
上述三者關系為: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者構成的統(tǒng)一體,風險因素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風險事故發(fā)生可能造成損失。
風險發(fā)生的過程
風險形成
風險形成的過程是風險發(fā)生的因素不斷組合的過程。
風險發(fā)生
風險發(fā)生是風險因素不斷組合、增加、成長所導致的結果。這個結果對于個體來說具有其偶然性,是不確定的,但是對于大量同質個體組成的總體而言,又有發(fā)生的總體趨勢。
風險損害
風險發(fā)生導致價值的喪失,稱為風險損害。損害的內涵很廣,包括物質上的損失和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