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生命必須獨立承擔他(她)自己生命的痛苦,別人無法替代。
我們的父母在孩子早期教育中為了愛孩子,所有事情都不讓孩子做,正是我們的這種愛無情地剝奪了孩子探索自己生命中的痛苦經歷;使得孩子失去自主性,完全被動地接受。
人要建立責任心,首要前提是:只有在自我作主時才能建立起來,否則就不能建立起來。父母做了很多事,最終把孩子培養(yǎng)成為廢物,這個世界上有成就的人實際上沒有哪個是焉頭搭腦的。即使是那個深思沉穩(wěn)寡言少語的人,也不是那種每天痛苦的表情。如果那種憂傷痛苦的情緒占據了一個人的心靈,他的整個心靈是停滯的。
也就是說,我們每個生命,必須都有獨立承擔個體生命中痛苦的那種經歷,然后才能獲得經驗教訓、才能理解生命。我曾經跟我的一個研究生說過一句話:“你恐怕惟一不能夠超過我的就是你沒有吃苦經歷。”在零下十幾度的宿舍里睡覺,除非你旅游上北極或其它地方,這種經歷你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有。晚上打來一盆洗臉水,第二天早上用比磚頭都硬的冰來洗臉。這種經歷恐怕你永遠都不會有,因為你生活的條件永遠都不允許。
那么,孩子的生命是他自己的,必須他自己來體驗。否則,你要替他做了一切,就剝奪了他的自尊心、剝奪了他的自信心、剝奪了他的責任心。這就等于你做了不該做的事,那么同時還剝奪了他成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