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工作
一. 招聘目標
1 通過系統(tǒng)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yōu)秀的人才。
2 招聘流程規(guī)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 招聘原則
1 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yōu)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 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
三. 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各分支機構人力資源部門參照制定相應政策,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執(zhí)行。
1 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人力資源管理計劃進行。如屬計劃外招聘應提出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行。
2 招聘程序
I 招聘需求申請和批準步驟
A. 各部門和各分支機構根據年度工作發(fā)展狀況,核查本部門各職位,于每年年底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整體業(yè)務計劃,擬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B.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fā)展計劃、編制情況及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計劃。
C. 各部門和分支機構根據實際業(yè)務需求,提出正式的員工需求申請。填寫"招聘申請表" (附錄),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D. 招聘申請審批權限
在人員編制預算計劃內的公司經理、高級經理、部門執(zhí)行總監(jiān)、總監(jiān),分公司總經理室人員、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計財部負責人,支公司總經理室人員的招聘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一般員工、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招聘申請由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批準。分公司其他部門級經理和分支公司一般員工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E. 計劃外招聘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F.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執(zhí)行情況,每月同有關招聘部門就人員招聘進展狀況進行溝通和協調。
II 招聘費用
招聘費用是指為達成年度招聘計劃或專項招聘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支付的直接費用。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年度或專項招聘計劃,對照以往實際費用支出情況,擬訂合理的招聘費用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核,報人事和財務主管副總經理(總助)批準執(zhí)行。
III 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從人力資源部收到"招聘申請表"起,到擬來人員確認到崗的周期。每一職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過8周。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將視實際情況經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協商后,適當延長或縮短招聘周期。
IV 招聘步驟
A. 材料收集渠道:
a. 內部的調整、推薦
b. 人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的推薦
c. 參加招聘會
d. 報紙雜志刊登招聘廣告
e. 網絡信息發(fā)布與查詢
用人部門可會同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情況選擇招聘渠道。如需刊登報紙廣告,廣告稿草擬后,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再經市勞動局或人事局批準,交廣告公司或報社刊登廣告。分公司的招聘廣告內容和格式要事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定。
B. 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
C. 擬選人員一般需經過三次面談和二次測試。面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應聘職位經理或主管 一般人員
第一次面試招聘經理/直接經理招聘主管/直接主管
第二次面試人力資源部總監(jiān)/用人部門總監(jiān)招聘經理/直接經理
第三次面試公司(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可自行決定需要
a. 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選進行二次面試和業(yè)務水平測試。
b. 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后,對初選人員進行包括心理測評、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技能測試。
c. 基本技能測試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與擬選人員預約進行第三次面談。
d. 經二至三次面談后,人力資源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 應聘人員登記表" (附錄),并通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e. 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將" 應聘人員登記表"和“錄用決定” 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按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準。
D. 對經理級及以上職位應聘人員應在面試時要求其提供工作證明人,必要時還需做應聘人員背景調查,并將背景調查報告記錄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上。
E. 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填寫“實習人員審批表”(附錄),并具體安排其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F. 臨時用工人員的聘用:公司原則上不同意使用臨時人員,特殊情況由公司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錄用決定”(附錄),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各部門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臨時人員。
G. 非本地戶口人員的聘用:公司各部門和分支機構聘用非本地戶口人員必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如有職務,按干部任免審批權限進行報批。
V 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A. 公司總部正式員工、分公司總經理室人員、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負責人、支公司總經理室人員的錄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B. 公司總部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錄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
C. 分公司其他部門經理級人員和分支公司一般人員的錄用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在批準后三個工作日內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VI 聘用步驟
A. 擬來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到崗上班。
試用期:所有新入司員工均有三個月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權限批準。
B. 檔案轉移手續(xù)
a. 新員工到崗一個月之內應將其個人人事檔案關系轉移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向員工開具商調函,由該員工返回原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
b. 如員工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將檔案關系轉移過來,應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同時應提交由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C. 迎接新員工
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資源部向其發(fā)出“工作通知書”,同時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有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