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怨在不舍小過,患在不預定謀。福在積善,禍在積惡。(張注:善積則致于福,惡積則致于禍。無善無惡,則亦無禍福矣。)譯文惹人怨在于不肯舍棄人家的小過失,蒙受禍患在于不能預先確定計謀。享受幸福的生
能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就會心安理得,朝夕泰然;貪求別人所擁有的,就會寢食不安,最后就要鋌而走險。戰(zhàn)國時齊宣王要求做顏躅的弟子,并且表示只要顏先生答應與他交游,吃飯必要牛、羊、豬肉具備,出門必要乘坐馬車,
當領導的最容易犯的過失有好諛、好貨、好色三項。英明的領導人可以避免金錢美色的誘惑,但最難避免的是阿諛奉承。往往最初有所警覺,日久天長就慢慢習慣了,最后聽不到贊歌就開始生氣了。到了對歌功頌德者重用、對犯
刑法雖然是強制性的手段,但它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上的,所以在實行法制的時候,千萬不能忘記刑法內包含的寬恕原則。圣明的君王在不得已時才使用刑法,目的是為了輔佐道德禮制的建設,并不單純是為了懲治人。在當代社會
德才兼?zhèn)涞哪苋水吘故巧贁?shù),所以有才的人既要相信又要任用,這與用人不疑的原則是一致的。曹操在與袁紹進行的官渡(今河南中牟北)之戰(zhàn)中,由于曹操兵力處于劣勢,許多部將及大臣都紛紛給袁紹寫信,準備一旦曹操失敗
聽到正確的意見不采納,有了過錯抓住不放,這是殘暴的表現(xiàn)。只有不計前嫌,不念舊怨,才是大度的表現(xiàn)。宋仁宗時,范仲淹曾經(jīng)上奏指出宰相呂夷簡的過失,而因此受到降職處分,發(fā)配到外地。呂夷簡奉召再次為相后,對仁
行賄受賄明目張膽、堂而皇之地進行,是政治黑暗的表現(xiàn)。從先秦到晚清,歷代政治家、思想家都深知治貪先治上的道理,"上梁不正下梁歪",沒有皇帝的縱容,沒有權臣的參與,梁武帝的弟弟蕭宏、隋
游士說客,搖唇鼓舌,朝為布衣,暮為將相。然而戰(zhàn)士浴血捐軀,灑血疆場,風餐露宿,忍餓受凍。前者希望天下大亂,才有他們風光的機會;后者希望天下太平,才有合家團圓的機會,兩者在根本利益上是對立的。
修禮者王,為政者強,聚斂者亡。厚斂就會使百姓窮困,百姓窮困就會使國家衰落。周厲王生活腐化,貪財好利,揮霍無度。他還禁止人民到河川山林里打魚、采集和狩獵,規(guī)定自然界里的產品是王室的專利,全部歸周王占有。
所謂陰計,目的是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如果暗中商定的計策被泄露出去,對方已有準備,就沒有不失敗的。唐高宗李淵時,太子李建成為了和秦王李世民爭奪皇位,數(shù)次加害李世民,然而最終遭到了失敗,原因就在于&qu